6月底,在加满一箱汽油之后,家住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澜苑的刘先生把车停在车库,开始乘车上班。过去,他每天开车到位于北站的单位上班,由于是2.0排量的自动挡汽车,一个月油钱就得700多元。如今,他乘334路公交车上下班,一天车费不到10元。像刘先生这样,随着汽油价格一路攀升,乘公交的市民越来越多。出行方式的变化,体现了辽宁省全民节能意识在普遍提高。
发展必须节约,节约才能发展。去年,辽宁省节能减排工作出现了巨大进展,万元GDP耗能下降4.5%,二氧化硫、气雾剂排放首次出现双下降,都下降了2%。辽宁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把节能减排工作抓实抓好,努力开创一个能源节约的新时代。
政策驱动节能引擎
辽宁是我国重要的重化工业基地,也是能源资源消耗大省。全省每年能源供需缺口超过7000万吨标准煤,能源对外依存度高达52%。在辽宁省最终能源消费总量中,工业耗能超过80%,其中冶金、石化和电力三个行业耗能又占全部工业耗能的77.8%。而且近年来我省煤、电、气、油等能源消耗逐年增加,全省资源环境的压力日益加大。如何在能耗稳步下降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又好又快”持续增长,是辽宁省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
按照目标,今后五年,辽宁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以上,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2%。任务相当艰巨。为了确保节能减排的目标完成,辽宁省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已经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并且加大投入重点支持重点节能工程和治污减排项目,为节能减排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十一五”开局的两年来,辽宁省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效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过快增长,推动节能减排,辽宁省积极在财政政策上进行推动。去年12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鼓励节能减排财税政策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提出从2007年起,省政府设立节能专项资金2000万元,并视财力情况逐年适当增加,主要用于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节能示范项目及试点工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节能信息服务和宣传培训等节能支出项目。省财政厅、省经委制定《辽宁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在正面鼓励的同时,我省还严格进行监管。去年12月10日,辽宁省公布了《辽宁省节约能源监察办法》,办法中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有权向节能监察主管部门或者节能监察机构举报和投诉。节能监察主管部门或者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在接到举报和投诉后15日内组织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和投诉人反馈。并规定了省、市、县节能监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的范围和额度。
企业节能奋发有为
如果说节约能源是一种社会责任,那么首先承担这个责任的是企业。
为了推进节能减排,辽宁省制定了《辽宁省产业能效目录》,在全省范围内强制推行节能标准。